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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準根本就不做符合性判定,即:不給出合格與否的“結論”,哪來的“有效期”呀?
lj計量校準 發表于 2024-1-2 13:48 校準報告不給有效期,與客戶達成協議后可以建議
那不叫“有效期”,那叫“復校時間間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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