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心養氣 發表于 2025-6-27 14:49
認可文件里有寫的,標注清楚不在認可范圍內的項目/參數并說明不在認可范圍內。 ...
dazhouseven 發表于 2025-6-27 14:59
好的,我去找找,非常感謝!解了一個大難題
dazhouseven 發表于 2025-6-27 14:59
好的,我去找找,非常感謝!解了一個大難題
校準不同于檢測,檢測項目是被檢參數。同一被檢對象可能需要檢測多個被檢參數,可能存在部分參數不在認可范圍內的情況,于是可以采取分包的方式分包給具有能力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如果承擔分包任務的檢測機構不具備該分包項目(參數)的檢測能力,則應在出具的《檢測報告》中,清晰地標注此項目不在認可范圍內(本實驗室有部分參數未通過CNAS認可也一樣)。
但校準不同,校準的項目不是被校參數,而是整個被校對象。所以校準不存在部分參數(注:不是項目)未獲CNAS認可的先例,要么整個被校對象未獲CNAS認可。這種情況是不能在《校準證書》中使用CNAS認可標識的,只能通過轉包的形式,委托另一家具備該項目(被校對象)校準能力的校準機構校準,出具帶CNAS認可標識的《校準證書》。所以《校準證書》沒有加*號標注“此項目未通過CNAS認可”的先例。
路云 發表于 2025-6-27 21:57
校準不同于檢測,檢測項目是被檢參數。同一被檢對象可能需要檢測多個被檢參數,可能存在部分參數不在認可范 ...
maby 發表于 2025-6-28 08:54
錯誤,樓主的回答正確,加星備注不在CNAS認可即可
您找一份加*備注不在CNAS認可范圍的《校準證書》出來給大家看看。什么被校對象的什么參數不在認可范圍內,該被校對象的校準能力能通過CNAS的校準能力認可?有依據嗎?有就曬出來。樓主說了這臺加*備注不在CNAS認可范圍的,是什么測量設備?
路云 發表于 2025-6-28 10:41
您找一份加*備注不在CNAS認可范圍的《校準證書》出來給大家看看。什么被校對象的什么參數不在認可范圍內, ...
maby 發表于 2025-6-28 14:05
要多少份?不能免費給你漲見識吧?五塊一份給你參考如何?你這一看就是見識少啊,現在很多儀器的實際功能 ...
我又不是要你拿出來給我看,要你曬出來給大家看,明不明白?網上以“校準證書”為關鍵詞百度搜索一下,你要多少份?還五塊錢一份呢,你以為是曬皇帝的圣旨呀。
問你樓主說的是什么儀器的什么參數的校準沒有通過CNAS認可,該被校儀器的校準能力卻能通過CNAS認可?通過CNAS認可的依據何在?樓主沒說你幫他說呀。啥都拿不出,還嘚瑟啥呀?
maby 發表于 2025-6-28 14:05
要多少份?不能免費給你漲見識吧?五塊一份給你參考如何?你這一看就是見識少啊,現在很多儀器的實際功能 ...
好好看看下面CNAS的有關規定吧。在你沒有能耐給我長見識之前,讓我先幫你長長見識吧。
路云 發表于 2025-6-28 17:18
好好看看下面CNAS的有關規定吧。在你沒有能耐給我長見識之前,讓我先幫你長長見識吧。 ...
15966500120 發表于 2025-6-29 09:32
假設,送校設備的測量范圍超出了校準規范規定的測量范圍或者當時認可的范圍,但是所有方法一致,且實驗室 ...
您能不能說一下具體是什么測量設備?不要憑空想象、假設。如果超出了校準規范規定的測量范圍,那就說明該校準規范不適用于該測量設備,就不能依據該校準規范對該測量設備進行校準。相當于該校準項目(被校對象)未獲CNAS認可。
路云 發表于 2025-6-29 12:53
您能不能說一下具體是什么測量設備?不要憑空想象、假設。如果超出了校準規范規定的測量范圍,那就說明該校 ...
路云 發表于 2025-6-29 12:53
您能不能說一下具體是什么測量設備?不要憑空想象、假設。如果超出了校準規范規定的測量范圍,那就說明該校 ...
路云 發表于 2025-6-28 10:41
您找一份加*備注不在CNAS認可范圍的《校準證書》出來給大家看看。什么被校對象的什么參數不在認可范圍內, ...
計量小白006 發表于 2025-6-30 08:39
早期2023年我見過兩家廣州的第三方單位,其中一家還是公轉私的,就出過帶*號的證書,備注有說帶*的項目不 ...
斤斤計較 發表于 2025-6-28 23:00
帶*是早期的行為了,就目前最新版的認可要求已經不合適了
貓仙貓神貓圣 發表于 2025-6-30 08:04
第一種情況,依據檢定規程開展的校準,CNAS要求至少按后續檢定要求來申報參數,而這時有個客戶要求按全部 ...
靜心養氣 發表于 2025-6-30 08:03
少回復這個云磚家,地方小所半桶水,自以為很懂,到處指點。
貓仙貓神貓圣 發表于 2025-6-30 08:04
第一種情況,依據檢定規程開展的校準,CNAS要求至少按后續檢定要求來申報參數,而這時有個客戶要求按全部 ...
第一種情況,依據檢定規程開展的校準,CNAS要求至少按后續檢定要求來申報參數,而這時有個客戶要求按全部參數來校準,那沒申報的參數又有條件開展,就必須備注,而且還有些單位連后續檢定的參數都沒申報齊全都通過了CNAS評審。
校準針對的就是被校測量設備復現量值的主要計量技術參量“示值誤差”,檢定規程中的其他輔助參量不是校準所關注的,這些輔助參量的影響,都會在“校準結果的不確定度”中有所反映。所以CNAS只要求滿足后續檢定的全部項目即可。再說好像沒有哪家計量機構有能力校準檢定規程中的后續檢定項目,而沒有能力校準檢定規程的其他檢定項目的。您說的有些單位連后續檢定的參數都沒申報齊全都通過了CNAS評審,是哪家校準機構?什么校準項目?我上官網查一下。按照現在CNAS-CL01-A025∶2022第6.4.1條和7.2.1.5條之規定,是不可能的。
第二種情況,開始申報CNAS能力時,范圍比較小,比如申報了300mm的卡尺,后面采購了大量塊并送檢符合要求了,在新能力未公布前,客戶送了500mm的卡尺,那300以上的校準點就必須備注。
這種情況在您申報通用卡尺校準項目時,在能力表中該項目的限制性說明中,一定有“只校準測量范圍300 mm及以下的通用卡尺”,或“不校準300 mm以上的卡尺”的限制性說明。當您接到客戶送校的500 mm卡尺時,您應該主動告知客戶不具備300 mm以上卡尺的校準能力。客戶知悉后,一定會另覓他家送校,或者委托你轉包給另一家具備能力的校準機構校準,而不會花這種冤枉錢。
第三種情況,比如自動電位滴定儀,他的校準規范中沒有pH檔的校準方法,而很多儀器是雙功能的帶pH檔,那出pH檔就要備注。目前見識的情況就這幾種,如果有誤請指正。
還是與第二種情況一樣,沒有校準方法,你依據什么校準?你的自動電位滴定儀校準項目的校準能力表中,有沒有pH值參量校準?如果被校參數與校準方法都沒有,就不能對該參量進行校準。如果現在有很多儀器有雙功能,那么規范的操作,就是你們應該在能力表中的“自動電位滴定儀”項目,增加“限制性說明”,聲明“不校pH值參數”。
dazhouseven 發表于 2025-6-30 08:44
老師好,我說的是固定污染源CEMS系統的校準,依據的是JJF 1585《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校準規范 ...
您好!濕度參量并不是JJF 1585-2016《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校準規范》中的校準項目,而是檢測項目。在校準規范的附錄C部分,給出了具體的檢測方法。規范的操作不應該出現在《校準證書》中,而應該單獨出具《檢測/測試報告》。檢測依據應該是JJF 1585-2016《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校準規范》附錄C和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第5.2條。
maby 發表于 2025-6-30 10:53
電磁類的更多了,直流電源規范里到1000V,現在很多源都超過1000V,計量超過1000V校準點就需要備注,以前 ...
你沒有校準規范,你依據什么來校準直流大電流源的?JJF 1597-2016《直流穩定電源校準規范》根本就不適用于校準大電流源。你最多也只能校到1000 V(限用,因為你的能力表的校準范圍上限就是這么大)。還依據JJF 1597來校準1000 V以上的直流大電流源,那就是扯淡,忽悠。客戶不要軍工的校準規范,可以讓客戶提供校準依據呀。如果客戶提供的校準規范不是你能力表中的,那就不是加*加備注的問題了,而是整份《校準證書》都不能蓋CNAS認可標識,也不能帶獲認可狀態聲明。客戶拎不清有情可原,你們作為電磁計量的專業人員,也拎不清嗎?
斤斤計較 發表于 2025-6-28 23:00
帶*是早期的行為了,就目前最新版的認可要求已經不合適了
說得沒錯,正解。
斤斤計較 發表于 2025-6-28 23:00
帶*是早期的行為了,就目前最新版的認可要求已經不合適了
以上條款怎么就看不見呀?
斤斤計較 發表于 2025-6-30 18:02
首先這個參數是不是在規程的方法里,如果這個參數連方法都沒有,你何談帶"*"?
根據最新的認可,要全參數配 ...
計量標準配置合理,就沒有理由不通過認可。如果規程/規范的適用范圍里限定了被校對象的測量范圍上限,就說明按規程/規范所配置的計量標準,不適用于超出規范所規定的測量范圍上限的被校對象的校準。如21樓的表述與我25樓的回復。
路云 發表于 2025-6-30 12:25
第一種情況,依據檢定規程開展的校準,CNAS要求至少按后續檢定要求來申報參數,而這時有個客戶要求按全部參 ...
路云 發表于 2025-6-30 13:04
您好!濕度參量并不是JJF 1585-2016《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校準規范》中的校準項目,而是檢測項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1 11:30
當您接到客戶送校的500 mm卡尺時,您應該主動告知客戶不具備300 mm以上卡尺的校準能力。
我認為您對“具 ...
您認為滿足要求沒有用,在沒有申請擴項,或擴項未通過認可之前,您的能力表中卡尺校準項目的“限制性說明”中,就已經向全世界公示“不校300 mm以上的卡尺”。就像某人說自己的水平相當于研究生的水平,有用嗎?您覺得客戶看到您這個能力表,會主動委托您校準500 mm卡尺嗎?除非是腦袋進水了。因為300 mm以上的校準結果,根本就是無效的,也通不過客戶的外方審核。不是由您說滿足要求,只是沒通過CNAS認可就能忽悠得過去的。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1 11:32
熱學領域有些《測試規范》,是不是不應該出具校準證書,而應該出具測試證書。 ...
我認為依據《測試規范》進行檢測,肯定不能出具《校準證書》,只能出具《測試報告》。
超過1 kV的大電流源,也能依據JJF 1597-2016《直流穩定電源校準規范》進行校準?別以為自己很入流,還不知道是哪犄角旮旯所里的計量混混。
路云 發表于 2025-6-27 21:57
校準不同于檢測,檢測項目是被檢參數。同一被檢對象可能需要檢測多個被檢參數,可能存在部分參數不在認可范 ...
杰克 發表于 2025-7-2 10:22
這種說法實在謬誤,誤導別人!
怎么謬誤?如何誤導?我說的哪里不是事實?您可以拿出證據,舉出實際案例嘛。現實當中有什么被校對象的部分被校參數,是以分包的形式,由另一家具備能力的校準機構完成,然后將另一家的校準結果納入本機構的《校準證書》出具的?
路云 發表于 2025-7-1 12:16
我認為依據《測試規范》進行檢測,肯定不能出具《校準證書》,只能出具《測試報告》。 ...
路云 發表于 2025-7-1 11:58
您認為滿足要求沒有用,在沒有申請擴項,或擴項未通過認可之前,您的能力表中卡尺校準項目的“限制性說明” ...
1.png (22.78 KB, 下載次數: 93)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2 16:34
下面是真實的評審案例,一位評審員列出的不符合項,您認為這里評審員說的“具備校準能力”是不對的嗎?應 ...
我不是從事幾何量專業的,所以對于您曬出的兩個不符合項截圖,有些細節不是很清楚。試著回答一下吧,不對之處,請予指正。
第一個不符合項說的是2個項目(即2個被校對象,而不是2個被校參數)的校準能力不在當時的獲認可的能力范圍內。也就是說校準時獲認可的校準項目中,沒有“測量顯微鏡”和“三角尺”這兩個項目(盡管當時具備該兩項目的校準能力)。這種情況下,你出具了蓋有CNAS認可標識的《校準證書》,就屬于違反CNAS規定。
第二個不符合項說的是2個校準點的校準能力。我不清楚該機構當時的校準能力表中“碳化深度測量儀”項目的校準能力是如果表述的,有沒有“限制性說明”?如果沒有校準范圍的限制性說明,那么9 mm、12 mm這兩個校準點就不可能是“非認可范圍”。如果能力表中已明確注明“僅校準8 mm以下測量范圍”的限制性說明,那就是超能力范圍經營,同樣屬于違反CNAS規定。“碳化深度測量儀”總共才校3個點,最多估計也不會超過5個點。去掉這兩個校準點,您覺得客戶會接受這份《校準證書》嗎?換位思考,如果您是客戶,您會接受嗎?他一定會覺得被該機構忽悠了,他完全可以委托另一家具備能力(已獲CNAS認可)的校準機構校準。
審核員說具備校準能力也僅僅是代表他個人的看法,沒有用。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具備能力(即未通過權威認可組織認可),就是違規,就是事實上的不具備能力。也可以說是視同不具備能力,與完全不具備能力同等“待遇”。就像我前面34樓所舉的某人自稱自己有研究生學歷水平的例子,是一個道理。
路云 發表于 2025-7-2 20:10
我不是從事幾何量專業的,所以對于您曬出的兩個不符合項截圖,有些細節不是很清楚。試著回答一下吧,不對之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3 09:30
第一個不符合項說的是2個項目(即2個被校對象,而不是2個被校參數)的校準能力不在當時的獲認可的能力范圍 ...
上面括號里“盡管當時具備該兩項目的校準能力”,按您您在之前樓層的說法,到底是具備校準能力還是不具備校準能力?我記得您在之前樓層說過只有通過認可(不考慮授權)的才叫具備校準能力。
沒錯,我是說過。您是否具備能力是展示給客戶看的,是要向客戶展示您具備能力的證明。客戶構建計量校準服務合格供應商名錄時需要您提供什么?不就向您索要具備資質或能力的證明嗎。難道您跟客戶說,審核員說我行,有用嗎?難道您要讓客戶去向審核員求證?
超范圍使用認可標識是事實,否則不會開具不符合項。問題是9 mm、12 mm這兩個點,校準機構有量塊,人員會操作,校準方法與8 mm以下的點相同,只是使用的量塊尺寸大一點。這也叫“不具備校準能力”么?
我就搞不懂,具備校準能力為什么不在能力表中體現呢?
同樣,您認為不具備校準能力,我也認為是您的個人看法。
您可以這么認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最終是不是要拿出能力證明,來證明確有能力,讓我心服口服。就比如某機構說他具備能力,只是未經政府授權,也未通過CNAS認可。如果您相信他,您也可以委托他為您單位送校的計量器具校準,此舉也沒有誰能攔得住。
如果您認為審核員的話是正確的、合理的,完全可以對開出的不符合項不予理睬,繼續為之。
您可以這樣想一想,您您若是認可委項目負責老師,我向您提出認可申請,我之前肯定得具備校準能力才能向您申請認可,我若是不具備校準能力您肯受理申請?
受理根據情況有可能會受理,但未必能通得過技術審核。
那申請認可前需要有校準工作經歷,需要提交典型項目的校準證書啥的,那不叫具備校準能力啊?
真要如此,怎么會通不過CNAS審核認可呢?具備校準能力,為什么能力表中沒有呢?
路云 發表于 2025-7-3 10:42
上面括號里“盡管當時具備該兩項目的校準能力”,按您您在之前樓層的說法,到底是具備校準能力還是不具備校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3 11:51
客戶構建計量校準服務合格供應商名錄時需要您提供什么?不就向您索要具備資質或能力的證明嗎。
具備能力 ...
具備能力和能夠提供證明是兩碼事。我看您在其他帖子也說過建標不一定經過考核,建標是建標,建標考核是建標考核,你跟用戶說你建標了,但是你提供不出考核證書,用戶可以認為你沒有建標不。
您這就是只認獲得了《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才叫“建標”習慣思維,沒有將“建標”與“建標考核”區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八條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準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準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您怎么理解這句話?
建標考核是法制計量的監管要求。CNAS的技術評審,依據的是國際標準。他所關注的證明材料之一,就是所使用的計量標準是否有充分有效的溯源性證明,并在有效期內使用。另外的證明就是環境、設施、人員、管理體系等是否滿足國際認可標準的要求。
規范制定時沒有調研充分,適用范圍是(0~8)mm,但市面上賣的,以及用戶使用的有到(0~10)mm的,也有(0~12)mm的。用戶有使用要求,能夠檢并出具數據,加說明8以上的不在認可范圍內就好了,評審老師給的意見就是加說明不在認可范圍內就不屬于超范圍使用認可標識了。
我是說該機構的能力表中該項目的校準范圍是否有(0~8)mm的限制性說明。如果沒有限制,那就不存在超認可范圍一說。
其實,這種情況屬于方法的偏離,規范的操作應該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而不是標注“不在認可范圍內”。
不要說什么您在25樓說的8 mm以上的依據規范校準就是什么扯淡、忽悠之類的話,過后規范換版適用范圍擴大就是由扯淡變為不扯淡了?
沒錯,升版擴大范圍后,您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不扯淡”。
得具備能力才能受理,您受理不具備能力的申請啊?
我是說“根據情況有可能受理”。不是您說的具備能力嗎,如果您提供的材料滿足受理條件,自然會受理咯。
你得看是真具備還是假具備啊,實際具備的會給不通過?評審時發現缺少設備砍掉的,那叫具備能力啊?自己說具備能力那是前提條件,評審看你是不是真具備能力。自己實事求是,不要弄虛作假。
這不就是我說的有可能受理,現場技術評審時通不過嗎。最終不還是不具備能力嗎。
路云 發表于 2025-7-3 14:22
具備能力和能夠提供證明是兩碼事。我看您在其他帖子也說過建標不一定經過考核,建標是建標,建標考核是建標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2 16:22
您看看您單位有沒有使用恒溫槽檢溫度計,恒溫槽是外部機構檢的還是自己檢的,出的是校準證書還是測試報告 ...
我不否認有不少機構對恒溫槽出具《校準證書》,但也有不少機構出具的是《測試報告》。并不是說出具《校準證書》就一定是規范合理的。嚴格地說,JJF 1030-2023《溫度校準用恒溫槽技術性能測試規范》并不屬于計量校準規范,而是屬于其他計量技術規范。其他計量技術規范是除檢定規程、檢定系統表、型式評價大綱、校準規范之外的計量技術規范。包括通用技術規范(如JJF1033、JJF1059.1、JJF1001等)、檢驗規則(如JJF 1070-2023《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測試規范(如JJF 2243-2025《汽車軸型識別系統計量測試規范》)等。
從JJF 1030-2023《溫度校準用恒溫槽技術性能測試規范》全文看,從頭至尾都沒有說“校準方法”。
另外,CNAS也有相關的表述:
恒溫槽并不是所建計量標準的主標準器,而是主要配套設備。綜上所述,規范的做法就是出具《測試報告》。如果依據測試規范可以出具《校準證書》,那是不是也可以依據校準規范出具《檢定證書》呢?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3 15:11
您這就是只認獲得了《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才叫“建標”習慣思維,沒有將“建標”與“建標考核”區分。
您 ...
我校準材料試驗機建立了“0.1級測力儀標準裝置”計量標準(本機構的“工作標準”,或者叫“次級標準”),另外還建立了可以檢定/校準0.1級測力儀的“0.03級測力儀標準裝置”作為本實驗室的力值最高計量標準。但只有后者才申請了計量標準的考核,取得了《計量標準考核證書》。請問本單位的“0.1級測力儀標準裝置”算不算建標?我向CNAS只申請對0.5級及以下的材料試驗機的校準項目能力認可行不行?
另外我問您計量法第八條如何理解(見46樓第二段),您也沒有正面回答。
路云 發表于 2025-7-3 15:43
我不否認有不少機構對恒溫槽出具《校準證書》,但也有不少機構出具的是《測試報告》。并不是說出具《校準證 ...
路云 發表于 2025-7-3 15:57
我校準材料試驗機建立了“0.1級測力儀標準裝置”計量標準(本機構的“工作標準”,或者叫“次級標準”),另 ...
路云 發表于 2025-7-3 15:43
我不否認有不少機構對恒溫槽出具《校準證書》,但也有不少機構出具的是《測試報告》。并不是說出具《校準證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4 09:01
您上面羅列這些之前都是看到過的,了解的。讓您費心查找粘貼了。
綜上所述,規范的做法就是出具《測試報 ...
JJF 1030-2023《溫度校準用恒溫槽技術性能測試規范》不是校準規范這是不是事實?為什么升版這么多次,不名正言順地將規范名稱改成“溫度校準用恒溫槽校準規范”呢?不是沒有原因吧。那那么多出具《測試報告》的,外審時審核員不也沒有提出異議嗎?這種打擦邊球不規范的操作是客觀存在的。又有哪家受審單位在審核時,向審核專家提出“依據測試規范進行測試,規范的做法應該出具《測試報告》還是出具《校準證書》”這個問題呢?我已退休多年,也不是從事熱學計量的,所以沒這個機會向審核專家咨詢了。您如果在職,希望您有機會向審核專家咨詢一下這個問題,看他怎么回答。至少我個人認為此舉是不規范的。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4 09:06
這個有啥需要回復的么,這么規定的,按照執行。您認為只有通過認可或授權才叫具備校準能力,那就這樣認為 ...
我這只是針對您47樓計量標準未通過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考核合格(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就不叫“建標”的觀點的回復。是想表明建了標,但沒有經過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考核的事實,是客觀存在的。并不是說非得要經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才叫建標。那是法制計量的監管要求,從當下的法律角度說,他應該只適用于需要開展強制檢定、非強制檢定、仲裁檢定、配合政府的執法檢查活動等。與CNAS依據國際標準對校準這一市場行為的能力認可,嚴格地說是不搭界。
路云 發表于 2025-7-4 13:18
JJF 1030-2023《溫度校準用恒溫槽技術性能測試規范》不是校準規范這是不是事實?為什么升版這么多次,不名 ...
路云 發表于 2025-7-4 13:41
我這只是針對您47樓計量標準未通過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考核合格(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就不叫“建標 ...
八一八 發表于 2025-7-4 09:18
不能這么說,檢定證書需要檢定規程,這是沒有什么好說的。
你說的校準證書的依據,我覺得這里可以說成“ ...
我個人認為籠統地說“方法”是不科學的。方法僅僅是一個大類,不細分具體的細節。說檢定方法與校準方法類似還說得過去,因為檢定是我國特有的法制計量活動。校準可以依據檢定規程,但檢定不能依據校準規范,這是法律的規定。但不能因為校準是非法制計量,就可以隨意依據檢測/檢驗/測試方法來進行校準。如果沒有現行有效的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可以依據這些方法來自編校準規范,經專業評審后實施。況且CNAS在CNAS-EL-03:2023《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認可能力范圍表述說明》第4.3.2條已經明確規定了不行(見48樓最后一幅截圖)。
之所以出現這么多擦邊球現象(出具《校準證書》/《測試報告》),我個人的感覺,是對恒溫槽是否屬于“測量設備”的界定。我個人認為它不屬于“測量設備”,它僅僅是一個提供恒溫源(或者叫“恒溫場”)的輔助裝置,只是一個傳溫媒介。它并不用于測量,也不用于量值傳遞(本級溫度量值的源是標準溫度計所復現的量值,受體是被校溫度計所指示的量值)。
眾所周知,校準的主要任務就是確定被校對象所復現的量值的實際值,即通過校準獲得被校測量設備的“示值誤差”或“修正值”。從JJF 1030-2023《溫度校準用恒溫槽技術性能測試規范》也可以看出,通篇都沒有對溫度量值準確度的校準,只有對溫場均勻度、波動度的要求。所以說多次升版都沒有將其改為校準規范是有道理的。沒有溫度準確度的測量,何談“校準”?與“校準”的定義就不符。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4 14:08
并不是說非得要經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才叫建標。
我自始至終沒有反 ...
是否具備校準能力,當今社會廣泛認同的,就是看計量技術機構的資質或資格證明。前者是法制計量的行政許可或授權(包括建標考核),后者則是通過CNAS能力認可(包括“內部校準”能力的確認)。但后者不關注所使用的計量標準是否經政府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考核合格,他只關注是否有充分有效的溯源性證明(溯源證書),并在有效期內使用。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4 14:04
原來您是前輩了。我年輕,探討問題時有時上頭,如有冒犯,敬請諒解。
沒有關系,只要是正常的學術、技術交流/辯論,都歡迎。如有冒犯,望予海涵。
路云 發表于 2025-7-4 14:28
我個人認為籠統地說“方法”是不科學的。方法僅僅是一個大類,不細分具體的細節。說檢定方法與校準方法類似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6 09:45
但是溫濕度標準箱(用于檢定、校準溫濕度計的配套設備)的功能與恒溫槽類似,溫濕度標準箱技術規范就是校 ...
溫濕度標準箱同樣不是檢定/校準溫濕度計的主標準器,而是配套設備。沒錯,它與恒溫槽的功能一樣。可為什么溫濕度標準箱編制校準規范,而恒溫槽卻編制測試規范呢?我個人對此問題的理解和看法是:可能是標準起草人對“校準”和“測試”兩個概念的理解不同,或者習慣上一直是這么認為的。一個可能認為是“校準設備(測量設備)”,一個可能認為是“配套裝置(非測量設備)”。從兩個標準的校準/測試過程的表述看,都沒有對主要計量技術參量(溫度/濕度)的準確度進行測量與評價。所以我個人認為JJF 1564應更名叫《溫濕度標準箱測試規范》。
校準的定義如下:
從JJF 1564看,根本與該定義不搭界。該定義所說的第二步,就是獲得“示值誤差”或“修正值”(偏移特性的定量表征),而不是“均勻性”或“波動性”(離散特性的定量表征)。兩者的溫度/濕度誤差的大小,不影響符合性判定。
路云 發表于 2025-6-29 12:53
您能不能說一下具體是什么測量設備?不要憑空想象、假設。如果超出了校準規范規定的測量范圍,那就說明該校 ...
15966500120 發表于 2025-7-18 14:34
舉例說明:某CNAS機構廉金屬熱電偶依據校準規范配備了熱電偶檢定爐,但未配備恒溫槽,首次認可范圍為(30 ...
以上是CNAS對校準實驗室的認可要求。CNAS對認可標識的使用還有另外的規定:
注意,以上所說的“意見或解釋”不是“項目”。也就是說,該機構首次獲認可的能力表中,如果有“不校300℃以下熱電偶”的限制性說明,則說明該意見或解釋已獲CNAS認可,那么出具的《校準證書》就不應該出現300℃以下的校準點。
如果能力表中沒有“不校300℃以下熱電偶”的限制性說明,就說明該意見或解釋未獲CNAS認可。如果此時出具的《校準證書》中又出現了300℃以下的校準點,那么就應該注明“不校300℃以下熱電偶的限制性說明未通過CNAS認可”。這種情況下按理說是不應該蓋CNAS認可標識或帶認可狀態聲明的。所以規范的操作就是按以上截圖中方框部分的表述那樣,另行出具一份不帶CNAS認可標識或認可狀態聲明的,帶意見或解釋的《校準證書》。
路云 發表于 2025-7-18 16:35
以上是CNAS對校準實驗室的認可要求。CNAS對認可標識的使用還有另外的規定:注意,以上所說的“意見或解釋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18 19:24
您了解“意見或解釋”是什么么?
這是我個人的理解,可能不全面,也可能有錯誤。您可以把您的解讀說出來嘛,大家共同討論。有理有據有道理,我欣然接受。
路云 發表于 2025-7-18 21:30
這是我個人的理解,可能不全面,也可能有錯誤。您可以把您的解讀說出來嘛,大家共同討論。有理有據有道理, ...
1.png (380.16 KB, 下載次數: 137)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19 08:26
可以看一下CNAS-CL01-G001:2024,有說明。
謝謝您提供的資料。根據該資料的解釋,在一般情況下,《校準證書》不需要給出“意見和解釋”。暫且不去討論在什么特殊情況下可以給出“意見和解釋”。
如果認為“××項目(參數)不在認可范圍”的標注不屬于“意見和解釋”,那么我們就討論一下校準機構申請的認可項目(此處的“項目”指被校對象),是否存在部分被校參數不在認可范圍的現象。根據CNAS-CL01-A025:2022《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校準領域的應用說明》第6.4.1條之規定(見65樓第一幅截圖),基本上不存在被校對象部分參數不能校準的現象。況且64樓量友所說的情況還不是部分參數(溫度)不能校準,而是能校溫度參數,但不能覆蓋全溫度測量范圍。這家機構在申請廉金屬熱電偶校準項目時,所配置的測量標準及配套設備,本身就不滿足第6.4.1條之規定。如果該校準項目(廉金屬熱電偶)能通過CNAS認可,那么就一定要在能力表的限制性說明部分添加“僅校300℃及以上溫度范圍”的限制性說明。在日常校準活動和出具的《校準證書》中,就不應該出現300℃以下的校準點。校準機構要么就以轉包的形式委托另一家具備能力的校準機構校準,要么就出具不帶CNAS認可標識和認可狀態聲明的《校準證書》,要么就分別出具兩份《校準證書》,一份在獲認可能力范圍的帶CNAS認可標識,一份能力外的不帶CNAS認可標識。
至少到現在為止,我本人沒有見到哪家通過了CNAS能力認可的校準實驗室,其校準廉金屬熱電偶的溫度范圍不能校300℃以下的。如果真有,他也絕不會出溫度低于300℃的《校準證書》。
再說客戶送校時明確要求校準溫度范圍是100℃和500℃兩點,怎么可能會說“100℃不需要CNAS資質”這樣的話呢,除非是腦袋進水了。客戶拿到這樣的《校準證書》,在接受外審時肯定是通不過的。
路云 發表于 2025-7-19 13:47
謝謝您提供的資料。根據該資料的解釋,在一般情況下,《校準證書》不需要給出“意見和解釋”。暫且不去討論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20 09:20
根據CNAS-CL01-A025:2022《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在校準領域的應用說明》第6.4.1條之規定(見65 ...
別人說的什么,您也不會信,您是從字眼上按照自己理解的去認為,您總是喜歡找資料去“辯駁”,但是有時意識不到自己理解的有誤的地方。
我沒有否認64樓量友所舉的案例,并且也給出了三種處理方式,只是沒有給出您所中意的方式而已。您不也照樣表現出很反感很抵觸嗎。
CNAS-R01是2023年發布的,在A025之后。條款里也沒有說只適用于檢測實驗室而不適用于校準實驗室,那就是確實存在被校對象部分參數(或測量點)不在認可范圍內的現象。
沒有說只適用于檢測實驗室而不適用于校準實驗室的條款不少。比方說“分包”,CNAS并未說“分包”不適用與校準實驗室吧,但現實當中能找出一份某被校對象的多項被校參數,是由多家校準實驗室分別校準的《校準證書》嗎?這在檢測領域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對于CMA而言,他不允許無能力的檢測與分包。自己不具有某項目的檢測能力,可以分包給另一家具備能力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將檢測結果納入自己的《檢測報告》中,并加以標注。但絕對不允許標注“此項目未通過CMA資質認定”這樣的表述。但這種情況在CNAS卻是允許的,允許分包給不具備能力的檢測機構檢測,只需在《檢測報告》中注明“此項目不在獲認可的能力范圍內”即可。所以才會出現部分自己不具備檢測能力的項目也開展檢測的現象。
但校準不一樣。我個人認為,校準通常是不允許部分主要計量技術參量不具備能力的校準的。測量范圍應該覆蓋校準規范的規定(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需要校準的范圍或校準點,但校準機構的校準能力應該全覆蓋),只有被校對象的準確度等級,可以根據所配置的計量標準的測量能力,限制說明僅對部分準確度等級(滿足量傳關系)的被校對象進行校準。如:配置的扭矩扳子檢定裝置的準確度等級是1.0級,那么就可以限制“僅對3.0級及以下扭矩扳子校準”。
64樓量友說:某客戶送來了熱電偶要校準,要求校準溫度為100℃和500℃兩點,且客戶接受100℃點不需要CNAS資質。這樣的案例您如果相信有,那是您的自由。反正打死我,我也不會相信有這種天方夜譚之事。
您去問問認可委的評審員,可以了解一下。
評審員我并不是沒有交流溝通過,給出的建議就是我69樓所說的三種方式,要么就是通過“擴項”的方式獲CNAS認可。這么做是最規范的,任何審查都無可挑剔。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4 09:01
您上面羅列這些之前都是看到過的,了解的。讓您費心查找粘貼了。
綜上所述,規范的做法就是出具《測試報 ...
路云 發表于 2025-7-20 13:51
別人說的什么,您也不會信,您是從字眼上按照自己理解的去認為,您總是喜歡找資料去“辯駁”,但是有時意識 ...
長度室 發表于 2025-7-21 07:55
測量范圍應該覆蓋校準規范的規定(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需要校準的范圍或校準點,但校準機構的校準 ...
可以,我69樓就已經說過了。再說我也沒有說“必須”:
知之021 發表于 2025-7-21 07:54
帶著答案問什么,一個不搞幾何量的、不搞熱學的、不搞電磁學的、不搞化學的一個退休的老計量員,級別還沒 ...
你懂,你不教條,你是萬精油,那你解釋一下為什么JJF 1030-2023不叫“校準規范”,而叫“測試規范”呀。你懂個毛線!
wlj1986115 發表于 2025-7-23 10:56
到底大家有沒有討論出,可以在后面加帶*為CNAS非認可項目?
不是CNAS非認可項目,而是可以離開實驗室固定場所,直接下客戶現場校準的項目。
wlj1986115 發表于 2025-7-23 10:56
到底大家有沒有討論出,可以在后面加帶*為CNAS非認可項目?
本來樓主的意思是說“項目”,結果大家越扯越偏,將被校對象的“某被校參數測量范圍的分段”扯成了不同的“項目”,且還搬出CNAS-R01:2023《認可標識使用和認可狀態聲明規則》第5.3.4條和第5.3.5條來佐證(見4樓截圖)。
我認為這是在偷換概念,這兩個條款中所說的“項目”,根本就不是“某被校參數不同測量范圍”的意思。
wlj1986115 發表于 2025-7-23 10:56
到底大家有沒有討論出,可以在后面加帶*為CNAS非認可項目?
cxf666666 發表于 2025-12-8 17:29
環境試驗設備,校準項目有溫濕度,還有時間(客戶增加)。溫濕度已通過cnas認可,因規程沒有時間校準方法,所 ...
cxf666666 發表于 2025-12-8 17:29
環境試驗設備,校準項目有溫濕度,還有時間(客戶增加)。溫濕度已通過cnas認可,因規程沒有時間校準方法,所 ...
| 歡迎光臨 計量論壇 (http://m.bkd208.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