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光量子理論 (Quantum Theory):1900 年由普朗克(M. Plank)大膽假設光能量的量子化,即電磁波只能攜帶一定基本數量整數倍的能量。1905 年愛因斯坦提出光量子說,認為光波具有獨立存在的粒子性質,這些粒子稱為光量子(quanta,photons),簡稱光子,其能量正是電磁波量子化的基本數量,頻率愈高光子能量愈大,且電磁波的強度與光子的數目成正比。
5. 物質波理論(Unified Theory):光的本質究竟是波還是微粒?依 1924 年布羅格理(L. de. Broglie)提出物質波的觀念,亦為目前對光的解釋,即光具有波與粒子的二元性,視場合而顯現不同特性。粒子的主要物理量為能量(E)與動量(P),對波而言則為波長(λ)與頻率(υ)。此兩者皆有簡單的正比或反比關係:
E = hυ
P = h /λ
(比率常數 h 是普朗克常數)
?反射比及反射率(reflectance and reflection factor):某表面的亮度取決於落於其上的光量與該表面所能反射光線的能力;其所能反射光的多寡與分佈型式則取決於該材料表面的性質,以反射光與入射光的比值來表示,稱為該材料表面的反射比或反射率(%)(表1-2)。完美的黑色表面反射比為 0 ,亦即無論多少光落於其上皆無亮度產生而全被吸收;反之,一完美白色表面的反射比為 1 (反射率 100 %, 吸收率 0 %)。
反射比的測量,首先將照度計置於物體表面讀出其表面照度值 E i (incident light),再將照度計置於其上 5~8 cm (感光部份朝該表面且確定無陰影遮擋),即可測出其所反射的照度值 E r (reflected light),表面照度除反射照度所得之商即為該材料表面的反射比。
反射比(reflectance ) = E r / E i
反射率(reflection factor ) = E r / E i ×100 %